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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谭琳建议:支持妇女生育要用好组合拳

2024-03-07来源:中国妇女报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非常关注生育与就业问题,“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促进男女两性共同承担照料子女等家庭责任,有助于提高妇女生育意愿,提升生育率。”

我国出生人口自2017年以来已连续7年下降。谭琳发现,生育率下降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结合国外经验和调研成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谭琳将提交一份《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的建议》,从三个方面形成组合拳,助力提升生育率。

破解两大“难点”

为有效应对低生育率,我国近期出台了多项法律政策规定。谭琳调研发现,有两个突出问题亟待着力解决,一是引导企业建设生育友好、两性平等的就业环境的激励措施不足;二是女性作为家庭照料责任者的传统观念需改变,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庭照料责任,特别是养育子女。

2022年全国妇联“企业生育成本负担对女性就业的影响”课题对29个省区市1043个企业的调查显示,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有25.39%的被访企业承认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的情况;在有女职工生育的930个被访企业中,有63.40%没有执行延长产假政策。

同时调查也发现,被访企业中,有43.81%反映企业生育成本占工资总额0.5%以上,即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与失业保险费率大体相当;82.36%希望对其承担的产假期间(含延长产假)社会保险费予以补贴,74.40%希望延长产假津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48.71%希望为当年有女职工生育的企业适当减税,有41.99%的被访企业希望政府优先采购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竞标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业女性工作日从事家务劳动时间为154分钟,约为男性的2倍。0~17岁孩子的日常照料由母亲承担的占76.1%。研究显示,“生育/照料孩子”是女性职业中断的主要原因。

形成三个方面组合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这为促进两性平等、营造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提供了重要遵循。”谭琳建议,依法有效遏制就业性别歧视,完善生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营造家庭友好、夫妻共担家庭责任的社会文化。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建议人社部门加强贯彻落实,及时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配套法规政策,指导各地加强对招聘、录取、晋职、晋级、培训、辞退等环节性别歧视行为的监管。同时,健全完善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会同工会、妇联约谈涉嫌歧视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应明确职工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假期津贴或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或地方财政负担。对企业承担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一定比例补贴。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体现对家庭养育的关怀,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办法。立法机关在修改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时,增加有关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中,对性别平等状况较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较高的企业予以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优先考虑等内容。

——建议人社、工会将企业建立男女职工入职、培训、晋升、离职等性别平等年度报告制度及鼓励男职工休陪产假、育儿假、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等情况,纳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的基础性评价指标,在总分中设置一定分值,对得分高的企业进行表彰。工会组织加大力度指导企业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通过发布指导手册、典型案例以及开展评选表彰等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父母育儿假、男性陪产假等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强化男性育儿责任宣传倡导,督促夫妻共担家庭责任,改变育儿为女性专职的传统观念,真正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