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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联召开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座谈会

2024-03-04来源:龙江女性

黑龙江省妇联召开宣传贯彻

《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座谈会

《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推进《条例》有效实施,组织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部地方性法规,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省妇联组织召开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心理学专家、律师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座谈。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丕丽主持会议并讲话。

座谈中,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从履行法律职责的不同角度阐述了实施《条例》的具体措施,并对有效宣传和实施《条例》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朱丕丽指出,《条例》明确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受害人救助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对更好开展反家暴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希望各部门把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反家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履行义务和责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大力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反家暴人人有责的共识。要加强协同共治,通过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全面参与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要加强学习培训,将《反家庭暴力法》及《条例》纳入本部门学习培训计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提升反家暴工作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社会要同心协力,各部门要多措并举,共同建立起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切实保障《反家庭暴力法》和《条例》的有效实施。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