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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正式实施

2024-02-29来源:中国妇女报

2024年3月1日,《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立足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回应家庭建设和妇女需求,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预防、处置、受害人救助等作了明确和规范。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对家庭暴力的概念采用内涵界定加外延列举的模式予以规定,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具体列举了六项典型家庭暴力行为,并将网络暴力写入其中,促进公众广泛认知。为推动社会共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反家庭暴力工作体系,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的责任。

《条例》明确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对有关部门、单位在预防家庭暴力中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特别强调公职人员发挥反家庭暴力示范表率作用。同时,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处置和受害人救助全过程各环节分章进行规范。

《条例》在体例结构上,关注重点环节,加强庇护救助。将受害人的庇护救助内容用独立一章进行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社会救助,建立健全了庇护救助的制度体系,提升了庇护救助的实践功能。

同时该《条例》还规定联席会议制度、首接责任制、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临时庇护救助制度六项制度,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全面保护。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