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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出台意见 对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人员予以奖励

2024-02-23来源:中国妇女报

为预防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妇联、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联合出台《关于对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褒扬奖励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本意见试行一年。

《意见》中指定,褒扬奖励对象为举报或制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和被侵害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除外。褒扬奖励范围:发现并报告受害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经公安机关查实,及时干预避免犯罪行为发生的;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的;及时报告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

褒扬奖励标准规定: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未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由妇联予以褒扬或视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500元。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行为情节严重或报立刑事案件,被县级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机构)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按《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褒扬奖励。

申报奖励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材,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受益人的陈述;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明;乡镇(街道)、村(居)提供的证明;受益人提供的证明;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证明;现场勘察记录(图)、照片、视频。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