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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健康教育水平持续提高 数据整体呈现进步趋势

2024-01-08来源:中国妇女报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从妇女健康、教育、经济等八个领域对2022年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对此,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室副研究员李文看来,监测报告数据中,妇女健康继续保持较高水平,随着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在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性别差距,无论高中还是高等教育在校生中,男女比例基本保持均衡;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从妇女与经济领域来看,监测报告显示,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2%,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为40.5%。李文告诉记者,数据表明,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长期处于较高水平,各行各业女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妇女理论研究室副研究员黄桂霞认为,与2021年相比,数据整体呈现进步趋势,尤其是教育和健康领域,家庭方面则增加了婚姻指导服务数据,与人口发展密切相关。从社会保障领域来看,城镇职工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的数据都有所提升,女性在城镇职工保险中的占比提高与女性就业密切相关。

此外,黄桂霞注意到,女性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有所下降,但是所占比例却有所增加,说明女性的保险意识相对更强。而在生育方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后,这两个数据仍然存在差距,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仍需提高。

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来看,监测报告显示,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以及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有所提升。李文表示,在关注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取得进步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妇女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参与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农村妇女通过担任村委会成员,直接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是其参与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渠道。监测报告显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6.1%,比2021年略有下降,与30%的纲要目标仍存在明显差距。今后,需要加大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力度,采取更积极的推动措施,加快实现纲要规定的目标比例。

李文建议,要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体系。比如,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定和修订契机,密切跟踪立法进程,从性别视角对相关立法内容提出意见建议,从源头上加强妇女在经济、政治等领域享有平等权利的保障力度。

如何更好地保障女性劳动权益和生育权益,黄桂霞认为,要在各个方面为女性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保障。在就业方面,数据显示,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有所下降,她建议,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处罚力度,通过宣传让更多女职工了解到自己的权利,并有能力和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生育方面,还需要关注妇女的心理健康水平,如减少妇女的焦虑症和抑郁症患病率等。

李文同样认为,要高度关注女性平等就业权益的实现状况。通过不断完善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的法规政策,加强就业性别歧视联合约谈机制建设,着力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同时,制定促进女性就业创业的积极政策及配套措施。比如,当前女性在数字经济中创业就业人数不断增多,需要关注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状况,为她们在经济发展中平等参与和受益提供更多支持。大力推动生育支持政策的完善和落实,不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家政服务品牌建设,缓解女性生育与就业冲突问题,为女性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优势和作用创造条件。(高越)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