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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检察新实践丨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发放困难妇女救助金16万元

2023-11-24 13:55:58来源:宁夏法治报

自“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开展以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凝聚多方力量,以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目的,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服务宗旨,切实为困难妇女群体筑起司法救助“保护网”。截至今年10月,已救助困难妇女8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

今年6月,该院在查询筛选交通肇事类刑事被害人线索时发现,2017年,农村妇女张某的儿子因遭遇车祸去世,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张某夫妻各项经济损失44万余元。检察人员通过与法院执行数据库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未赔偿大数据进行筛查比对发现,张某至今未获得赔偿。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张某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承担养育13岁未成年人的义务,且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妇女,其情形属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形,遂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向张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该院坚持依托大数据赋能构建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模型,通过档案管理系统检索被害人系女性的案件线索,与法院执行数据库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未赔偿数据以及终结本次执行的数据进行筛查比对,重点挖掘被害人系妇女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线索,有效拓宽了线索来源。同时,积极与区妇联、区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全面梳理排查因遭受侵害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体,重点关注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妇女家庭,努力做到针对困难妇女排查“不遗漏”、救助程序“不梗阻”。

针对部分性侵害案件中被害妇女担心泄露隐私等顾虑,检察官从“坐等群众上门”向“积极主动救助”转变,主动给被害妇女讲明政策、解开心结,引导涉案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开通“绿色通道”,在案件办理中加快调查审查节奏,建立“检察长亲自协调、分管检察长亲自过问、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工作机制,推动救助案件办理环节高效运转,确保司法救助款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