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动态 > 地方 > 湖北 >

湖北武汉江汉区两部门联合呵护“她权益”共建“四项制度” 畅通司法救助渠道

2023-11-09 11:23:25来源:中国妇女报

今年8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妇联给江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转交了一封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函,函告在信访接待中发现有妇女因一起刑事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建议检察机关予以司法救助。

据悉,这是江汉区妇联今年移送的第二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线索。今年3月以来,江汉妇联携手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建沟通协调、案件线索快转快反、办案协作、联合培训“四项制度”,联动发力呵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累计救助困难妇女6人。

“救急”“救难”相结合,畅通案件线索移送渠道

在江汉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共建的协作机制中,将以“救急”为主的司法救助与“救难”为主的妇女帮扶相结合,进一步畅通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渠道。

“意见规定,区妇联在履职中如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区检察院移送。区检察院对移送线索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指定检察人员优先办理,一个月内回告处理情况。”江汉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峰介绍,今年以来,双方已相互移送司法救助线索5起。检察院对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后,认为还需要心理咨询、就业帮扶等其他方面社会救助的,也会将相关线索移送妇联。

为了帮助妇女干部更好地在专项司法救助工作中发挥作用,江汉区妇联还组织全区12个街道妇联主任和妇女干部开展同堂培训。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详细讲解救助线索发现、程序启动及相关救助事项,双方还就如何完善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拓展救助资源、提升救助效果进行了深入探讨。

联合调查,整合救助资源

根据协作机制,对于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的案件,江汉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将开展联合调查,以实现单一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破解司法救助形式单一、效果单一的困局。

“能不能帮帮我?”在江汉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司法救助申请人小雨(化名)情绪低落。

收到业务部门移送的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通知小雨来院递交司法救助申请书,意外得知了她的困惑。

为了科学确定救助金额和救助措施,江汉区妇联与区检察院开展了联合调查。妇联干部与承办检察官来到小雨所在的街道、社区走访,全面了解其家庭成员、养育子女、赡养老人以及就业等情况。

据社区妇联了解,小雨家庭原本就比较困难,两个子女分别就读小学和中专,公公去年年底去世,婆婆年过八旬但每月有退休金2000余元,不符合低保申请标准。小雨患有严重腰椎疾病长期无业,每月需要固定支出一定医药费,因案失去丈夫每月3000余元的收入后,全家人日子确实过得更加困难。

全面掌握申请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后,妇联干部和办案人员再次来到小雨家。检察官当面解释,虽然她不符合低保标准,但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机关将给予适当金额的救助;妇联干部表示,将对其提供技能培训、介绍就业渠道等帮助,并持续关注她的生活状况。

联手救助,落实多元帮扶

今年7月,一起严重暴力案件改变了晓丽(化名)的生活。案发后,痛苦和恐惧一直笼罩在晓丽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身上。

收到案件线索后,江汉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与晓丽交谈,并到其所在社区走访,发现晓丽和孩子存在较为严重的心理创伤,区妇联、街道妇联已经为他们安排了每月一次的心理疏导。经过仔细评估和商讨,办案人员再次与妇联干部取得联系,建议将心理疏导改为一周一次,且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开进行,以确保心理治疗效果。

开展联合心理帮扶后,区妇联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又了解到晓丽名下的机动车存在所有权争议,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随即协调区司法局,建议为晓丽提供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帮助申请人摆脱当前困境。同时,考虑到晓丽未来生活问题,区妇联还根据个人就业意向,协调区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安排就业培训,竭力帮助晓丽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司法救助的力量是有限的,还有很多问题无法用金钱解决。”江汉区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妇联和检察院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精准衔接开展多元帮扶,努力联合相关部门履职,形成社会多元救助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