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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东莞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引发布

2023-11-01 07:28:40来源:东莞女性

《东莞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发布!

《指引》贯彻落实《东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将尊重和保障儿童基本权利作为首要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儿童、了解儿童、尊重儿童、造福儿童,为儿童生存和发展提供理念友好、师生友好、教学友好、成长环境友好和空间优化的环境,打造安全、绿色、趣味、益智和舒适的符合儿童发展需要的校园环境。

基本原则

1. 坚持尊重和保障儿童基本权利原则

2. 坚持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

3. 坚持平等无歧视原则

4. 坚持儿童至上原则

目标任务

(一)理念友好

1. 尊重和保障儿童平等接受良好教育,履行和保障市内每一位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2. 尊重性别平等及个体差异,尊重性别差异,不因性别差异而对学生设定不同的学习计划,充分考虑男生、女生在校生活的差异化需求。

3. 落实入学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快慢班,保障每个儿童均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

(二)师生关系友好

1.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师作为引导者和主持人的作用,认真倾听学生的思想动态、情感需求,尊重儿童独立人格。

2. 开展各类师生活动,积极举办各类教学活动,班团建设,共同成为班级管理和决策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合理制定教学方案、激发学生兴趣、运用多种方式组织教学活动。

3. 营造良好学习环境,鼓励学生合作学习,通过不同性格、不同层次的学生结成小组,发挥集体学习最大效益。开展丰富的课堂活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与形式,提高学习参与度与体验感。

4. 提升教师个人修养,教师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三)教学模式友好

1. 托育阶段,激发孩子专注力、记忆力、想象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推理能力、空间能力等智力潜能。

2. 幼儿阶段,以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为主,培养幼儿的兴趣,并让幼儿以兴趣为指导,进入更深层次的研究探索。

3. 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在教学理念上强调育人为本、树立核心素养导向。

4. 特殊教育,健全教康结合工作机制。

5.“双减”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严格落实 “双减”工作要求,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学业负担过重。

(四)成长环境友好

1. 建立完备的风险预防及处置体系,切实履行校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到位。

2. 构建“校园-家庭协同教育”体系,加强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引导家长与儿童间建立良好亲子关系。

3. 推动多元文化进校园,通过学校的宣传栏,黑板报、广播以及文化汇演等形式展示不同民族的风俗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营造良好且多元的校园文化氛围。

4. 落实卫生保健措施,建立健全学生一人一档,定期开展儿童体检,

5. 保障健康安全,保障食物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为儿童提供数量充足、营养均衡且多样选择化的餐食。

(五)空间友好

1. 针对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不同需求,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活动空间

2. 规划符合儿童学习和活动的校园布局

3. 注重儿童心理健康空间建设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