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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社会治理,让受家暴妇女重燃希望

2023-10-11 06:50:31来源:中国妇女报

“原来我的情况是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真是解决大问题了。”当检察官表明来意后,26岁的贾女士既感动又欣喜。今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收到贾女士可能符合申请检察监督和救助条件的线索,立即开始了调查核实工作。经过两级检察机关的联动救助,深陷困境的贾女士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司法救助是怎样帮助贾女士走出困境的?

联动,从单打独斗到汇聚合力

事情要从大东区妇联的一次线索排查说起。今年,区妇联在对涉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线索进行排查时发现,26岁的贾女士涉家庭暴力离婚,可能符合申请检察监督和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至大东区检察院。

贾女士的线索为何能从妇联组织到检察机关呢?自最高检和全国妇联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以来,沈阳检察机关与全市妇联密切配合,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活动目标,加大救助力度,丰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

工作中,全市妇联组织通过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开展基层走访关爱服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助学帮困等项目,一旦发现救助重点对象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同时,对接到的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和有关民事侵权案件的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也会及时将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紧密配合、全面联动,努力实现“1+1>2”的聚合效应,案件救助效果得到最大化体现。

转变,从上门申请到主动履职

收到妇联移送的案件线索后,检察机关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承办人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原来贾女士自小被遗弃,养父是残疾人,系农村特困户家庭。贾女士与丈夫姜某结婚后,姜某多次因小事殴打贾女士。2020年1月,姜某又因琐事与贾女士发生争吵,抱起贾女士就往窗台上摔,又用拳头殴打贾女士脸部,导致其两眼受伤,鼻子肿大。正是因为这次家暴,让贾女士下定决心离开姜某。趁姜某外出时,贾女士带着身上仅有的105元,抱着刚出生100天左右的女儿逃离了家,到农村投奔养父。贾女士逃离期间靠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养父平时靠拾荒贴补家用,生活异常困难。

检察机关认为,贾女士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困难妇女,是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中重点救助对象,大东区检察院迅速向沈阳市检察院提请联动救助,两级检察机关共发放救助金3万元,并积极开展多元救助。

完善,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

在专项活动中,沈阳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建立救助协作机制,会签《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工作平台,切实加强协作会商,及时共享专项活动和救助案件信息;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多元帮扶协调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畅通工作渠道。

同时,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12309中国检察网信访等渠道,及时排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主动了解妇女因遭受不法侵害导致损失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主动告知申请救助途径,切实加大对困难妇女群体的救助力度。

2023年以来,沈阳检察机关和全市妇联组织积极推动解决本地区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持续跟进已移送案件线索的办理情况,协助落实多元帮扶措施,尽全力提供就业创业和法律、心理、社工等服务,动员有关权益保护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对困难妇女群体的救助帮扶,努力让身处困境中的“她们”重燃生活希望。(贾莹莹 王跃新 纪枭楠)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