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切实履行“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作出如下承诺:
01
加强对未成年人参与的表演活动和在线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查处。
02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及时查处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的网络文化产品和典型案件。
03
公益性文化单位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开设青少年专场并提供符合青少年特点的服务。
04
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机构积极创作、传播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
05
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机构加强青少年发展政策宣传工作,报道青少年先进典型,发布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06
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机构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关注并推动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和恶性案件。客观审慎适度报道涉及未成年人案(事)件。
维权投诉热线:083912345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