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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发布 对学生欺凌说“不”

2023-06-01 14:29:47来源:

■ 李凝未 吴宇琦

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们一样,每每听到学生欺凌事件发生,都免不了一阵心碎。学生欺凌的范围是什么?学校、家长应如何应对学生欺凌现象?检察机关、法院、社会工作者面对学生欺凌应如何救济?

近日,由上海市教委、市人民检察院编写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修订版)》(以下简称《手册》)首发,这是对2019年发布的《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指导手册》进行的修订升级。《手册》指出,学生欺凌的5种常见形式包括肢体欺凌、言语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既不能将学生间的一般打闹嬉戏、互相起绰号等轻易认定为学生欺凌,也不能讳疾忌医,将欺凌行为认定为普通打闹。这份《手册》几乎涵盖了以上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为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预防学生欺凌现象提供了指导。

欺凌如何界定?

以往对于“学生欺凌”的概念,总是众说纷纭,《手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用法律上的概念描述了何为学生欺凌。

1.主体上,是学生之间的行为,且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角色是相对固定的,多表现为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凌弱。

2.主观上,欺凌者有明确的恶意欺凌目的。

3.行为上,欺凌行为具有长期、反复的特征。

4.结果上,欺凌行为造成了被欺凌者人身、精神上的损害、财物上的损失。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除了我们已知的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等以外,学生间通过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公开威胁、侮辱、诽谤他人;曝光他人隐私,在网络公共平台上发布、传播他人的私密、敏感信息等网络欺凌,也属于学生欺凌的一部分。

遇到欺凌,该如何处理?

每当出现学生欺凌事件时,网络上也会同步出现一些声音,比如,认为学校对于学生欺凌的处置应该大事化小,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性质的欺凌都不应该听之任之。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

1.学校、教师、家长在发现存在学生欺凌的时候,应及时进行劝阻或制止,并应当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学校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也应当履行其防治职责。

2.学生发现自己的同学正在遭遇其他学生欺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劝阻或制止,及时向成年人求助。

3.司法机关在得知存在学生欺凌情形时,需要及时介入处置,并与学校、教师相互配合衔接。

受到欺凌要积极取证、寻求帮助

遇到学生欺凌,除了学校、家长、司法机关等需要尽力保护我们的学生,遭受到校园欺凌的学生,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积极取证、寻求帮助。

1.如果学生受到肢体欺凌,在周围有摄像头的情况下,可以尽快转移至有摄像头的地方,并记住摄像头的位置;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学生可以选择以录音的方式记录被欺凌的情况。

2.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家长,也可以向公安、司法机关报告,配合进行验伤,并可告知可能留取证据的各项载体,便于相关部门进行证据固定。

3.如果学生遭受到文字、言语等形式的欺凌,不要因为气愤而立刻删除被欺凌的证据,记住要截图、保存好相关的聊天记录、图片等证据,并及时告知学校、老师、家长,还可以向公安、司法机关请求帮助。

4.第一时间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对学生欺凌的防治绝不能袖手旁观,学生欺凌的防治是一个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为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

责任编辑: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