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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

2017-04-26 10:05:12来源:国妇儿工委办

  2008年工作情况

  2008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延东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顺利实施

  国务院妇儿工委主要采取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宣传培训、深化示范工作、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等多种手段,推进两纲的达标进程。

  (一)推动研究解决两纲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国务院妇儿工委注重抓住两纲目标中达标难度较大的重点指标,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加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力度。国务院妇儿工委、卫生部、财政部继续合作,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使“降消项目”的资金投入由2007年的4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5亿元,扩大了项目实施范围,在原有 2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0个项目县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00个县,覆盖人口近5亿,明显提高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产科医疗技术水平。二是协调各方控制妇科病高发趋势。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联合举办了“健康中国2020妇女健康行动”高层倡导暨研讨会,倡导全社会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妇女健康问题,制定了“健康中国2020妇女健康行动计划”,力求通过完善有关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妇科病普查等项措施,控制妇科病高发的势头。三是广泛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知识。针对我国出生缺陷居高不下的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共同开展了“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倡导和动员社会各方面更加关注和支持预防出生缺陷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四是专题研讨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问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继续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项目的同时,与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举办了“儿童安全高层论坛”,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的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努力使这一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五是加强防治碘缺乏病的针对性。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12部委继续联合开展了“全国第十五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在碘缺乏病的高危地区西藏、青海、新疆、海南4省区开展了防治碘缺乏病项目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仅新疆自治区合格碘盐食用率2008年达到8837%,比2007年的7961%提高了876个百分点。六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赴江西省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北京等部分省(市)生育保险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和经验,深入探讨存在的问题,提出推动生育保险的对策建议。七是继续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领域的国际合作。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密切配合,举办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贩运人口议定书与中国法制建设研讨会,推动我国加入该公约议定书。继续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领域的国际合作,派团参加了第三届反对对儿童性剥削世界大会。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分别举办了本系统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培训班,学习相关知识,明确任务要求。

  (二)为两纲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注意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实效。与全国妇联、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举办了电视媒体与性别平等论坛,推动电视媒体更加有力地宣传广大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崭新形象。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网站和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网站进行了整合改版,形成界面更新、功能更大、信息量更多的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网站,为各地区、各部门更加及时、方便、快捷地从网上获取和交流信息提供服务平台。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在《工作简报》、《两纲通讯》、《儿童保护媒体摘编》和其它宣传资料中,重点宣传两纲实施的情况、经验和效果,其中《两纲通讯》月刊,全年共向全国县以上妇儿工委发放了30多万份。

  (三)加强对两纲示范工作的指导。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通过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督导检查等形式推动两纲示范工作。举办了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业务培训班,全国62个示范县(市、区、旗)的妇儿工委主任和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启动了全国两纲示范单位项目试点工作,主要在吉林等7个省(区、市)各选择一个全国两纲示范单位,推动解决妇科病普查普治、农村饮水安全等突出问题。对部分全国两纲示范单位进行了督导,进一步提高示范工作水平,更有效地发挥两纲示范带动作用。

  (四)完成了两纲目标指标调整工作。

  针对两纲部分目标指标设定过高或过低以及监测统计指标不够完善的问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继续抓紧两纲目标和监测指标的调整工作。多次召开调整两纲目标、监测指标专家讨论会和领导小组会,反复征求国务院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两纲主要责任部门对调整两纲目标和监测指标的意见及建议,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监测统计指标的通知》,对两纲中的8项主要目标和56项监测指标进行了调整,使两纲目标和监测统计指标的设定更加科学。

  二、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

  (一)推进妇女实现就业和创业,切实保障妇女的经济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以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的就业配套政策,继续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行动,积极促进包括妇女在内的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农业部积极推进农村妇女的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到2008年全国共培训农村劳动力350万人,其中女性近40%。严肃查处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违法行为,在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项目及资金的安排上实行倾斜。中国残联积极在城镇开展有偿扶持残疾妇女个体就业试点工作,在农村开展扶贫与就业相结合的试点工程,探索残疾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就业保护政策体系。全国妇联为促进农村妇女转移就业,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

  (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的程度。

  教育部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和完善扶持政策,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推动落实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补助标准,在城市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积极推进学前教育,高度关注特殊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国家发改委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1892所农村初中学校新建385万平方米的学生生活设施,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全国总工会大力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发明创造,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国家民委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训,完成了对少数民族妇女现状与发展对策的课题研究项目。全国妇联相继开展了农村妇女骨干、女经纪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的培训工作。中国科协继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和活动,推动青少年的科学教育。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水平。

  国家发改委继续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安排了27亿元资金,支持包括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在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卫生部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强了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母子系统保健、母乳喂养社会宣传、碘缺乏严重地区特需人群应急补碘等项工作,持续推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中西部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卫生部与有关部门建立了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确保了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落实。人口计生部门全面实施免费技术服务项目,有效地保障了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民政部积极实施“重生行动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手术康复计划”,帮助贫困家庭中患有唇腭裂及相关畸形的儿童接受手术矫治。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妇科病、手足口病诊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体育总局以迎接和参与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中国关工委举办了“关心下一代健康论坛”,推动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四)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务院法制办在有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充分注意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协助国务院出台了《护士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国妇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对家庭暴力干预作出明确规定。国家人口计生委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同时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通过制定《〈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召开部际联系会议等,推动反拐工作的落实。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强针对妇女儿童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质检总局加强妇女儿童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全力做好婴幼儿筛查诊断和患儿医疗救治工作,全国累计筛查婴幼儿22384万人次,确认患儿294万人。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全面开展幼儿配方奶粉和孕妇奶粉等在内的奶制品的专项检查和市场清查,并加强三聚氰胺跟踪监测工作。全国总工会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大力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团中央举办了“第五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全国妇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平安家庭留守儿童维权平安行动”等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活动。中国科协开展了“女科技工作者成长与发展”影响因素的专题研究。

  (五)创造有利条件,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中宣部在对宣传机构、新闻媒体的协调指导中,注重引导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广电总局利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增加宣传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的内容,广泛传播有益于推动妇女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的理念及信息。新闻出版总署继续开展 “扫黄打非”工作,坚决清理淫秽色情出版物,整治网上低俗之风。文化部与广电总局配合,加强优秀儿童电影进校园工作,丰富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国家发改委在开展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时,将反映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状况的指标纳入到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依法取缔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歌舞厅、录相厅等娱乐场所。国家统计局对妇女儿童状况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继续加强两纲监测统计的数据库建设,开展地市统计人员的培训,编辑出版了《2008年中国妇女儿童状况统计资料》和《2008年社会的进步(全国篇)》。团中央推进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水利部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136亿元,解决了3200多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惠及了妇女儿童。卫生部在24个省份建设了866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民政部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注公共设施规划管理中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分别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造林绿化等活动,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三、积极投入抗震救灾斗争,竭力为灾区妇女儿童多办实事

  面对今年发生的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责作用,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宣部、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抗震救灾中的宣传报道,激发全社会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卫生部注意加强灾区的妇女儿童健康保护工作,提供孕产妇救护车、流动产房、发放孕妇与儿童急需的营养强化物资、生殖健康服务包等。水利部及时解决好灾区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灾区开展校舍排查工作,对受灾校舍进行评估,确保地震灾区儿童及时复课。民政部全力做好地震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国家发改委在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时,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全国妇联组织动员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为灾区募集了价值近3个亿的资金和物资。中国残联集全国残联系统之力并协调总后勤部、中国红十字会,香港李嘉诚基金会等部门和组织加大灾后康复服务机构重建,组派多批康复医疗队赴重灾区开展康复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减轻了残疾的发生。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民政部等部门迅速组成工作组前往灾区,及时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区儿童救助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灾后儿童营养保证的建议》、《关于将妇女儿童发展和保护纳入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建议》和《关于四川“震后儿童心理支持联合工作组”情况汇报》4份材料,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李克强同志、刘延东同志和马凯同志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儿童救助工作,把妇女儿童发展和保护纳入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和相关工作。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还组织心理、社工等方面的专家, 成立了“震后儿童心理干预联合工作小组”,多次赴灾区做遇难学生家长和孤儿的心理干预和社会支持工作。与联合国儿基会合作,在灾区实施震后儿童保护项目,已投入160多万美元,用于在灾区建设40所“儿童友好家园”,已有34所开始运行。开展了儿童心理援助和志愿者工作培训,为受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举办了“危机干预和灾后重建中的儿童保护”论坛,有关成员单位较为系统地总结了在灾后开展的工作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国务院妇儿工委和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妇女儿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宣传我国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就,提高我国妇女儿童工作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通过争取资金,学习借鉴先进理念,服务于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外交部积极参加联合国和国际组织召开的各种有关妇女儿童的会议和活动,利用多边舞台宣传我国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并向联合国提交了我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批准书。商务部通过多边双边渠道,积极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国际组织、双边援助国争取有关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援助资金近2800万美元,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在卫生保健、生殖健康、基础教育、女童教育、儿童保护、妇女再就业等领域开展工作。公安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参加了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有关会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先后接待了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妇女儿童机构的代表,介绍了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状况,实地考察了我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有关项目,得到国际组织代表的充分肯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救助儿童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合作,实施了“儿童纲要实施”、“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问题”、“建立社区儿童保护体系与网络”、“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儿童公共政策研究”、“为流动人口中的弱势儿童和母亲提供优质基本卫生服务”、“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研究”等项目,取得较好成果。

  五、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建设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组成人员的通知》,及时调整了组成人员,增补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的32个增加到现在的33个。根据部分成员单位职能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国务院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订,并提交这次全体会议进行审定。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召开了国务院妇儿工委联络员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加强工作研究和工作交流,推动更好地履行职责,落实目标任务。

  2008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新的显著成就的一年,也是我国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的一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兼顾、统筹安排、统筹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妇女儿童发展和妇女儿童工作中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如期实现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克难攻坚,推进两纲目标如期实现,促进我国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全面推进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如期达标的关键一年。2009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央提出的立足扩大内需,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合力攻坚,推动有关部门狠抓措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启动新一轮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工作,确保扎实有效进行;认真研究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工作,为全面开展终期评估做好充分准备;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工作职能。

  一、着力推动两纲各项目标如期达标

  目前,实施两纲已进入整体推进,突破重点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妇儿工委将就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推动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儿童营养水平、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加强儿童早期教育、保护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权益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合力攻关,力求取得新突破。继续推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实施,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全面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继续按照两纲目标责任分解的要求,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问题、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推动达标取得新成效。继续加强全国两纲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大督导和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示范项目,力求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上取得新经验。下半年适时召开各成员单位实施两纲情况汇报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推动两纲实施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启动编制新纲要的工作

  适应妇女儿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全力推动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如期达标的同时,做好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2009年正式启动,2010年编制完成。2009年的主要任务是:成立编制新纲要领导小组和起草组,明确编制工作要求;制定编制工作方案,提出分年度编制计划;开展相关调研并组织研讨,基本形成新纲要框架。妇儿工委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编制新纲要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参与、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确保编制任务如期完成。

  三、深入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

  坚持宣传和培训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主要围绕我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我国党和政府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妇女儿童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实施两纲的经验和成效、妇儿工委全年的重点工作等,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及办公室的宣传资源,注重突出特色,努力提高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与主流媒体合作,制作一期全面反映两纲实施成果的专版。要继续编发好工作简报、两纲通讯,办好妇儿工委网站,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各种信息;举办一期边远贫困地区实施两纲县长(主管副县长)培训班,推动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工作难度较大的贫困县,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和实施两纲的能力,加快两纲达标步伐。

  四、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

  20012010年两纲的全面终期评估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和积极有效地进行,从现在起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主要是:调整两纲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下设的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组成人员;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评估工作的经验;研究国务院妇儿工委开展终期评估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为全面开展终期评估做好必要准备。同时,继续完善性别统计制度,开展监测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及时编辑出版《2009中国妇女儿童状况统计资料》,加强国家和省级性别统计数据库建设,更好地发挥监测统计工作在推动两纲实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积极参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执法监督

  继续积极参与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的立法调研和研讨修改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认真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法律责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大案要案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尚未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配套法规的地区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和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权益,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进一步落实,努力营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环境。

  六、深化妇女儿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继续参与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拓展我国在妇女儿童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我国政府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两个促进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国际公约的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继续积极推动我国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有关工作。继续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实施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项目,并注意学习、借鉴、运用国际社会的先进理念、方法和经验,坚持把合作项目与促进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特别是推进两纲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督导检查,用好项目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七、切实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

  国务院妇儿工委及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把握,切实履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两纲、两法”的职能,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妇女儿童工作实践中,落实到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问题上,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在加强综合协调、督导服务、深入调查研究等方面作出新的努力。要积极探索妇儿工委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效机制;要开好国务院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国务院妇儿工委联络员会议、省(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会议,总结工作、交流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加强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省(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以书面形式征求成员单位和省(区、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国务院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成员单位按时提交本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和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征集并汇编各地的优秀调研报告,使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各项工作更加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工作水平有一个更加明显的提高。

责任编辑: 刘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