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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顾秀莲同志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暨西部地区纲要实施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妇儿工委办字〔2003〕3号

2017-04-26 10:27:12来源:国妇儿工委办

关于印发顾秀莲同志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

暨西部地区纲要实施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办公厅: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03年3月24日至27日召开了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暨西部地区纲要实施项目工作会议。现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顾秀莲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4月3日

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暨西部地区纲要实施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 顾秀莲

(2003年3月24日)

同志们:

  举世瞩目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胜利闭幕了!大家都知道,全国人大十届一次会议是一次不同寻常的会议,是继党的十六大之后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这次会议不仅选出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和政府领导班子,而且还把十六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化为全国人民的具体行动,为进一步号召和动员中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重大作用。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实、团结奋进的大会,是一次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大会。我想大会的盛况各种新闻媒体已经作了充分报道,主要精神各地也已向大家传达了,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暨西部12省32县实施纲要项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适逢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刚刚胜利闭幕,这对于我们在新一届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近两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整体部署,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狠抓了纲要的实施工作,特别是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第一阶段任务的顺利完成。实践证明,宣传培训工作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基础性工作,既是实施纲要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也是贯穿实施纲要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为总结工作,推广经验,进一步做好纲要的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决定召开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交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宣传培训及开展项目工作经验;启动西部12省32县实施纲要项目;研究部署2003年工作任务。

  今天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全国31个省(区、市)和西部32个县妇儿工委办公室、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和项目专家;我们还特别邀请了联合国儿基会驻华代表伍德琛先生、联合国儿基会计划项目官员安德鲁先生。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妇儿工委对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加快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促进祖国更加繁荣富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的目标,符合中国的国情,符合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全国人民的愿望,更符合妇女儿童发展的客观需要。这一奋斗目标不仅勾画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美好前景,也对中国妇女儿童发展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拓展了新的发展思路,提供了新的发展办法。实现这一目标,必将带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将带来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必将带来妇女儿童自身和妇女儿童事业的长足进步。

  从经济上看,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这就意味着国内生产总值从8、9万多亿增长到35万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从800美元增长到3000美元以上。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必将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资金投入,夯实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必将给妇女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必将为妇女提供更加有效的公共服务。

  从政治上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到202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及权益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大受益者。

  从文化上看,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将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必将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水平,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妇女儿童将是“三个体系”受益最大的群体。

  从可持续发展上看,可持续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同样也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了的优良环境。

  妇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人类的未来。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挥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始终将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就做出“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的重要论断,并称赞:妇女能顶“半边天”。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大法《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原则,并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为广大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江泽民同志指出:“历史事实证明,我国妇女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1995年9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欢迎仪式上宣布:“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发挥妇女作用、促进妇女发展的高度重视。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妇女儿童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基本状况》分析评价: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较高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迅速。中国妇女在50年里达到了西方国家妇女用上百年时间实现的参政程度;经济高速发展使妇女儿童生存状况迅速改善和提高;统一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贯彻落实。

  我国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一是基本形成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逐步完善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业务体系;三是初步建立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组织机构体系。

  但是,由于受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还不能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特别在农村一些地区,贫困仍是制约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障碍。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困难;学龄儿童辍学、失学现象仍较严重;有些地方和企业存在着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人身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终止妊娠、溺弃女婴,导致新生儿男女性别比失调的问题逐步显露,个别地区还比较严重。这些事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问题都必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以解决。

  妇女作为生产力的主体和孕育者,儿童作为潜在的生产力和新生的生产力,其素质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关系到全民族的素质,关系到全民族的发展。妇女儿童占我国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妇女儿童的问题解决好了,三分之二人的问题也就解决好了。反之,妇女儿童的问题解决不好,三分之二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不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将受到极大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妇女儿童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最终实现。

  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确保我国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在总结前两个纲要实施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坚持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持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十五”计划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提出了新世纪头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及策略措施,为促进妇女儿童和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为广大妇女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为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从内容上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涵盖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主要目标。妇女发展纲要设置了34项主要目标、100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设置了18项主要目标、53项具体目标、59项策略措施,反映了我国妇女儿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持续发展的趋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涉及的内容,体现了提高人的整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突出的重点是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把完善立法、调整政策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保证,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将妇女儿童发展融入现代社会发展与国际大背景中去思考、去把握,面向世界,迎接挑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际社会要求“各国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时体现性别意识,给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妇女以特殊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社会性别意识已逐步被各国政府接受并摆上重要位置。中国作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缔约国,作为《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制定的参与者,应当承担责任,履行承诺,不懈努力,争取成就。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样,都有着重要的国际意义;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样,都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反映着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因此,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反反复复地讲,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二、认真总结宣传培训工作经验,全面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广泛、充分地动员全社会参与纲要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妇儿工委及各地、各部门努力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深化宣传培训内容,拓宽宣传培训领域,创新宣传培训手段,整合宣传培训资源,唱响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主旋律,为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提高认识:明确宣传培训工作既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又是贯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全过程的基础工作

  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舆论要先行。这是进一步明确纲要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开展社会动员的一项基础工作。同时,宣传培训本身就是纲要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分别在总目标中提出“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和“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把“妇女与环境”、“儿童与环境”作为妇女与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指出优化社会环境是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进步与发展的要素和重要条件。搞好宣传培训工作,是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的主要方法和手段,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成果,意义极为重要。各地、各部门在此基础上统一了思想,规划了行动,制定了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以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方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二)明确对象:针对不同的受众主体,按需配置教材,构筑不同层面的宣传培训平台

  1、面向领导干部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决策层重视妇女儿童发展的意识,是推动纲要实施的关键所在。各级妇儿工委召开全国和省级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协调会议,既是与各部委和省级领导共商妇女儿童发展大事,也是反复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和保护儿童权利的一种手段。我们还特别注意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县级政府领导层面。在20世纪90年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中,国务院和各省基本上完成了对所有县级政府主管领导的培训。新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以来,国务院妇儿工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县级妇儿工委领导进行新纲要培训工作的通知》;先后举办了全国102个示范县(市)领导参加的培训班和西部150个县(市)领导参加的研讨班;对中西部地区的培训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资金支持;先后派人到15个省(区、市)授课。各省(区、市)分别对本地县(市)领导开展培训,截止到今年1月,全国有27省(区、市)共培训县级主管领导2919人。

  2、面向妇女儿童工作者开展宣传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是推动纲要实施的基础工作。妇女儿童工作者是推动纲要实施的骨干力量,承担着组织、联络、服务工作,特别是监测统计和评估的重要职责。为了明确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特别加大了对妇女儿童工作者的宣传培训力度。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了两批妇女儿童工作者赴香港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学习与交流。各地、各部门都培养了一批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的专兼职妇女儿童工作者队伍。

  3、面向妇女儿童开展宣传培训,提高自我参与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推动纲要实施的内在动力。各地、各部门在宣传培训工作中,把面向妇女儿童的宣传作为一个主要层面。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和媒体联合开展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向全社会,特别是向妇女儿童普及纲要知识。各地也主动与新闻媒体和成员单位携手,开展了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知识竞赛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提高公民的社会性别意识,是推动纲要实施的社会基础。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两年来,各地各级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宣传纲要的主要内容,宣传纲要实施的成效,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开展了面向全社会的广泛宣传。今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将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报刊开辟专栏,深入、持久地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5、面向国际社会开展宣传,优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国际环境,是推动纲要实施的外部条件。国务院妇儿工委借助各种国际会议和举办新闻发布会,向国外大力宣传我国政府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和实施纲要取得的成就与经验。各地、各部门在这方面总结了很好的经验。

  (三)把握重点:结合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新特点,不断深化宣传培训内容

  一是丰富内容。各地、各部门在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措施等内容时,注重与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相结合,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相结合,与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结合,与宣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相结合,与宣传国际社会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和权利公约相结合。特别强调了把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方案中体现性别平等精神;推动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审议和修订一些观念滞后、有悖于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精神的法律、法规条文,为我国妇女儿童的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二是突出重点。国务院妇儿工委特别强调,宣传内容要针对新时期新阶段妇女儿童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妇女就业、教育培训、婚姻家庭、儿童卫生保健和教育等问题,适时呼吁,引起有关方面重视,推动问题的解决,真正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因地制宜。国务院妇儿工委还特别强调,各地的宣传培训要注意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强调东部发达地区的工作要先行一步,高质量达标,带动和支持西部贫困地区的工作。四是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的宣传培训工作,不仅注重知识的传授,而且强化经验的指导作用,特别是注意宣传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现纲要目标的经验,并努力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的支持。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母亲安全”项目和这次会议上将要启动的西部12省32县实施纲要项目,就是很好的例证。

  (四)整合资源: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广开渠道,优化宣传培训资源

  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宣传工作中,积极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一是继续大力拓展传统媒体,并探索运用现代化网络媒体,形成“电台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网络设论坛”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国家纲要颁布后,新华社发通稿,《人民日报》全文刊登并发表评论员文章,并与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纲要颁布一周年和“六一”儿童节之际,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评论员文章,在《学习时报》头版刊登领导访谈文章,强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社会意识,呼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主办的“国务院妇儿工委”和“中国儿童信息中心”两个网站,动态、持续、全方位地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情况。各地妇儿工委也借助当地的网站宣传地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或规划。二是借助各类会议进行宣传。国务院妇儿工委借助联合国关于妇女儿童问题的特别会议、区域性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外宣传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还借助国内的各类工作会议,特别是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作用,在人大、政协两会期间,积极提出议案,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三是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以及各类节日,开展专题宣传,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增强了宣传声势。世界卫生日、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等各种世界纪念日也都是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新平台和新资源。

  (五)更新手段:根据宣传培训内容、对象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培训方法和手段,争取最佳社会效益

  国务院妇儿工委根据工作进程,撰写和印制了执行20世纪90年代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国家报告、监测评估报告,印发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宣传手册,编写了培训教材,汇编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地党政领导在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还将文本译成英文,以适应对外宣传的需要。各地也编印了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宣传资料。西藏、新疆、内蒙古自治区和青海省还根据少数民族需要将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各地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宣传月等形式,强化了宣传培训的效果。国家、省(区、市)妇儿工委和有关部门在宣传培训中,运用光盘、多媒体展示、数码等先进技术更新宣传培训手段;在基层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地使用了广播、标语、展板、黑板报等简单易行、贴近百姓的形式,把宣传送到街头、乡村和农户家中。

  我们在宣传培训工作上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和效果,但从总的来看,社会性别意识在各级决策层干部中尚需进一步强化,公众中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知晓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如何开辟新的宣传培训途径,实现各类媒体的联手互补,为宣传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发挥更大作用,都需要我们继续探索和实践。

  三、与时俱进,开拓前进,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继续深入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大宣传、大培训的理念,扩大宣传培训空间,提升宣传培训内涵,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

  要增强宣传培训的针对性、计划性、科学性、实效性,探索新颖、活泼、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和方法,精心设计,认真策划,克服形式主义。要培养一批热爱妇女儿童事业、乐于奉献,有一定艺术造诣,有丰富工作经验、相对稳定的兼职专家师资队伍。要学习运用现代化的培训手段,利用视听、网络等信息技术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要扩大宣传培训的覆盖面,争取将纲要的宣传培训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范畴,通过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开展面向群众的普及性宣传。

  要继续扩大宣传培训阵地。在充分利用社会宣传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简报、信息网站的作用。国务院妇儿工委和中国儿童信息中心网站已开办一年,上稿量达1千余万字。两个网站建立了与29个成员单位的链接,并在国内主要新闻网络媒体建立了搜索引擎,希望各地能够充分利用这一现代化信息网络资源,也希望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自己的网站。

  (二)强化实施纲要的政府行为。2001年朱基同志在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吴仪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责任和决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是实施纲要的主体。本届人大产生了新一届政府。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做好准备,及时向新一届领导汇报纲要的实施情况;各地、各部门都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我们上下共同努力,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工作列入新一届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列入各级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强化实施纲要的政府行为。

  (三)加强妇女儿童问题的理论研究。理论是实践和创新的基础。妇女儿童工作,需要正确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妇女儿童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加以研究,找出答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发展理论,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问题的研究,提出有深度、有份量的理论成果。用科学的理论去占领妇女儿童的宣传阵地,去扩大社会影响,去引导和影响决策。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妇女儿童发展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实施纲要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取得实质性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人大立法提供建议,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创造法律和政策条件,实现源头参与、源头维护、源头推动。今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将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妇女自主就业、流动人口卫生保健、权益保障机制建设、预防和控制儿童意外伤害、流浪儿童问题,儿童法律体系等问题组织开展10项调研,争取拿出政策干预性的调研报告,供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希望承担调研任务的部门和地区切实抓好。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供政策和立法建议,力争每年突破性地解决1-2个重大问题。

  (五)开展实施纲要的监测评估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具体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地要尽快制定和完善纲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启动监测评估工作。今年要做好纲要监测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条件成熟的地方还可以先行一步启动评估工作,为国家级纲要的评估做示范。目前,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正在抓紧制定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评估方案。

  (六)加强实施纲要的示范工作。示范工作是我们实施前两个纲要的成功经验,是推动纲要实施的有效方法。要加强对各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市(县)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探索建立适当倾斜、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合格挂牌的工作机制;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市(县)在实施纲要中的示范、带头、辐射作用。今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将召开全国示范市(县)工作现场会。

  (七)认真做好项目工作。今年全国将启动新一轮“降低孕产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国务院妇儿工委正在抓紧与卫生部、财政部协商,推动项目尽快启动。各项目县要认真总结前一轮项目工作的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方案,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与联合国儿基会进行了多年的项目合作。“母亲安全”等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我国西部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进程。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在西部12个省(区、市)的32个县开展纲要实施的跨部门行动计划。多年来,联合国儿基会在资金、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了我国真诚的帮助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务院妇儿工委向联合国儿基会的全体驻华官员表示诚挚地谢意!

  同志们,开好这次会议,总结好经验,部署好工作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人大、政协两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找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结合点,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服务职能,发挥妇儿工委的协调议事作用,健全组织网络,优化干部队伍,创新工作机制,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

  同志们,中国人民正昂首阔步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满怀信心地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更大胜利!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国妇儿工委办字〔2003〕号

责任编辑: 刘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