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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 国妇儿工委办字〔2003〕1号

2017-04-26 10:14:59来源:国妇儿工委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联宣传部:

  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定了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和主要目标,提出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进程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广泛、充分地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纲要》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妇联宣传部和中国妇女报社决定联合举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请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主动配合,共同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方案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妇联宣传部

  中国妇女报社

  2003年2月14日

附件: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确定了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和主要目标,提出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进程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广泛、充分地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纲要》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妇联宣传部共同主办,中国妇女报社具体承办,于2003年3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

  二、参赛对象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1、知识竞赛活动

  从2003年3月起陆续在中国妇女报刊登介绍《纲要》内容,并参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学习辅导》一书,编制竞赛试题,于2003年3月8日前在中国妇女报刊出。

  2、征文活动

  从2003年3月1日至10月30日,在中国妇女报《妇女权益》专版开辟《我的权益我维护》和《我谈妇女纲要》栏目。

  3、访谈活动

  在中国妇女报开设访谈专栏,采访有关单位领导,介绍中央部委办及各地贯彻实施《纲要》的情况。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2003年1月至2月,为活动筹备阶段。重点做好文件起草、会签、印发和新闻宣传及知识竞赛材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3年3月至10月,为活动开展阶段。重点组织学习《纲要》、参加竞赛答题、征文和访谈活动。

  第三阶段:2003年12月,为活动总结表彰阶段。

  五、奖励办法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评奖。

  知识竞赛:设组织奖和竞赛奖。组织奖20名。竞赛奖分为四个等级:一等奖100名,二等奖200名,三等奖60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获得证书及奖品。获奖名单将刊登在中国妇女报上。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获得证书及奖品。获奖名单将刊登在中国妇女报上。

  六、活动经费

  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拨付活动的启动经费5万元,其余经费通过赞助解决。活动参加者无需交纳费用。

  七、组织领导

  成立《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全国妇联副主席 华福周

  副主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黎明

  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 王乃坤

  中国妇女报社总编辑 卢小飞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中国妇女报社社长 安晋平

  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妇女报社社长助理 吴洁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妇女处副处长 张立

  办公地点:中国妇女报社(北京市地安门西大街103号)

  邮  编:100009

  电  话:66163814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国妇儿工委办字〔2003〕1号

责任编辑: 刘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