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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妇儿工委06年工作总结和07年工作要点

  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七届十次全会、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两纲要”、“两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为重点,以加强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为保障,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促进我省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把实施“两纲要”、“两规划”作为推进河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在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赴我省评估督导期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光春不仅亲自会见了督导组全体成员,而且针对如何落实督导组的反馈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长李成玉、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王菊梅高度关注《<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李成玉省长还作出了重要批示。王菊梅副省长对妇女儿童工作一直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

  (二)出台政策。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写入了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内容。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也列入省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规划。省政府出台了10余个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文件,内容涉及就业、教育、环境等诸多领域,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结合部门职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加大投入。省财政全年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达1196.4万元,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各级财政也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如安阳市投资800万元,对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进行了改造扩建。各成员单位从各自的职责出发,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加大投入,成效明显。

  (四)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把维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国妇女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都广泛宣传报道了我省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的工作情况。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在编发简报的同时,还积极向国务院妇儿工委上报工作信息。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通讯、网站和简报共转发我省妇女儿童工作信息30余篇。各类媒体宣传和反映河南妇女儿童工作的信息比重和分量均较往年明显增加,为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省辖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也加大了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的宣传工作力度。驻马店市将“两纲要”、“两规划”内容纳入本市党校县处级和乡科级的主体班课程,三门峡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讲座,濮阳市南乐县的普法宣讲团深入12个中小学校宣讲“两规划”,使“两规划”内容首次走进了中小学课堂。

  二、认真开展评估督导,实施“两纲要”、“两规划”迈出了新步伐

  2006年是我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的第六年,也是“两纲要”、“两规划”的中期评估年。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王菊梅对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批示,从省直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和专家参与评估督导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杨云亲自领导评估督导工作,直接主持和参与《评估报告》的起草修改,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省政府妇儿工委精心准备,积极工作,确保中期评估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中期评估工作如期完成。2006年3 月初,省政府妇儿工委调整充实了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成员,召开了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全省“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4-5月份,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省辖市政府妇儿工委完成了本部门、本地区的中期评估和中期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6月底,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完成了省级《评估报告》的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7月初,组织召开了专家组中期评估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修改《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多次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对《评估报告》中的量化目标和指标进行科学统计,对非量化目标和指标进行客观评估,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含了“两纲要”和“两规划”的全部60项主要目标、257项指标、1900余项数据,共计7万余字,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我省在2001—2005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分析了目前及今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省级评估督导成效显著。省政府妇儿工委制定了《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方案》,召开了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会议,成立了9个省级评估督导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对26个成员单位和全省18个省辖市实施“两纲要”、“两规划”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督导。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考察、入户走访等形式,对市、县、乡、村进行全方位的督导。督导期间,全省共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1200余次,实地考察市、县、乡、村四级考察点1000余个,入户访谈400余户,督导组向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馈督导意见800余条。全省各级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以及其他媒体对中期评估督导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达1000余次。督导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以简报形式编发了9个督导组的督导工作情况,下发了《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中期评估督导工作总结》。各省辖市政府妇儿工委也自上而下地开展了自我评估督导。通过督导,总结了成功经验,抓住了薄弱环节,提出了对策建议,强化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各地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步伐加快,“两纲要”、“两规划”实施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有力地推动了“两纲要”、“两规划”的实施。王菊梅副省长对全省中期评估督导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配合国家督导组完成赴我省评估督导工作任务。根据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工作会议精神和总体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赴河南督导工作流程》、《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接待方案》,系统总结了妇儿工委和妇儿工委办公室实施“两纲要”、“两规划”五年来的工作,归档整理了五年来的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指导有关成员单位和国家级示范单位做好了座谈会的汇报和考察点的准备工作。全国两纲中期评估督导组在我省评估督导期间,先后听取了副省长王菊梅关于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五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与省政府妇儿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查阅了河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要”、“两规划”五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策略措施和工作档案等相关资料;视察了河南省疾病控制中心、河南省劳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河南省郑州少管所、郑州市纬四路小学和郑州市鑫苑名家社区,还赴全国两纲示范单位偃师市进行了评估督导。在评估督导反馈会议上,督导组对我省实施“两纲要”、“两规划”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督导组认为,河南省委、省政府对“两纲要”、“两规划”实施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扎实有效,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王菊梅副省长在听取反馈意见后作出了重要指示,就我省的妇女儿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和王省长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及时向国务院妇儿工委上报了《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情况汇报》。

  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在省政府妇儿工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一)妇女参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省委组织部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对全省女干部参政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督查、调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同时,召开了河南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今后五年河南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在全省党委、人大换届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抓住换届时机,加大选拔女干部的力度,确保领导班子配备目标的实现,对没有按要求配备女干部的人事安排方案,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地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解决,个别单位一时配不上的,要空出名额,等条件成熟时及时补上。省妇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促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省民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有效保障了妇女在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中的参政地位。省人事厅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在考试录用过程中女性不受歧视。各省辖市也都按照省里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全省妇女参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妇女参与经济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一年来,共为7.22万名下岗失业女职工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5.5万人实现了再就业,享受到了各项扶持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9.35万个,安置下岗失业和就业困难妇女3.93万人;积极开展面向农村妇女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今年全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1720万人,其中女性737万人,总量位居全国首位。省科技厅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共举办科技培训班1万余次,培训妇女近50万名,大大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农业科技水平,增强了依靠科技发家致富的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的发展。省扶贫办把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增加收入作为工作重点,全年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97亿元,农行扶贫贴息贷款5.64亿元,使近30万名妇女摆脱了贫困。省妇联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大力开展“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和“巾帼信用致富工程”,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并分别与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先后联合开展了女性专场就业洽谈会,为妇女就业牵线搭桥。

  (三)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6年,全省随农民工进城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数达到32.3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为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努力做到应入尽入。各地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责任,保障条件,简化手续,完善服务,2006年秋季新学期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99.6%,受到农民工的好评。同时,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2006年,全省共有幼儿园4142所,比去年增加675所,在园幼儿153.5万人,比上年增加4.48万人;全省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到99.65%和98.21%以上,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53%和1.89%以下,完成了13.2万的青少年扫盲任务;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率达到43%,比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步伐加快。

  (四)关爱女孩行动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关爱女孩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人口计生委、省妇联、省卫生厅等22个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全省各地坚持加大宣传与齐抓共管相结合、规范管理与加强服务相结合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使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初步得到有效遏制,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漯河市政府妇儿工委专门制定了五项关爱政策,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构筑了女孩健康成长环境。2006年9月,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的全国“关爱女孩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在河南漯河举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实施“降消”项目和“儿童纲要”项目成效显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与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 “降消”项目)实施。2006年初,省卫生厅出台了我省“降消”项目工作各项实施措施,下拨项目县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资金3952万元。先后召开了全省“降消”项目管理和技术师资培训会、项目资金研讨座谈会、项目实施进展会,培训师资890人。完成了“降消”项目设备招标工作,为各项目县“孕产妇抢救中心”配备了315万元的急救设备;编印下发贫困孕产妇救助表、卡、册和健教资料30余万份。组织4个省级专家督导工作组对全省执行“降消”项目县的工作进行评估督导,完成了卫生部对我省执行“降消”项目工作的评估督导。该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农村妇幼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明显降低,对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全省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省执行国务院妇儿工委与联合国儿基会2006-2010年有关“关注儿童问题”周期项目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妇联主动配合,积极推动省人大做好立法工作。2006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高票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该《决定》是河南省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河南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真正纳入了正常化、法制化的轨道。围绕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省政府妇儿工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省会郑州举行了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各省辖市政府妇儿工委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执法人员的男女平等国策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省妇联成立了河南省妇联法律帮助中心,调整充实了法律志愿者队伍。各省辖市全面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形成了省、市、县三级信访工作网络。目前,全省县级以上共有维权法庭148个、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394人、法律帮助中心140个、反家暴机构291个、救助庇护中心31个、维权热线419个、法律志愿者1329人,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和帮助。全省法院系统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普遍实行了社会调查制度,建立了庭审教育制度(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以及法院特邀陪审员、帮教员在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改革审判方式(采取圆桌审判、U型审判等有利于缓和法庭气氛的审判方式),在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上,坚持了非监禁化、轻刑化和刑罚个别化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方式的改革,本着“打击、教育、预防、挽救”并举的方针,贯彻落实轻缓刑事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的发生。省公安厅开展了打击组织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力解救被骗未成年人。一年来,共办理此类案件399起,打掉团伙37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39人,解救未成年人76人,有力地打击了该类犯罪活动,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省司法厅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网络,同时广泛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放宽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2006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近7000件,受援妇女儿童达8000余人次。

  (七)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进展顺利。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与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意见》,积极构建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五个网络,即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教职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以群团组织为主体的社会呵护网络、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和以党政部门为主体的组织管理网络,有力地推动了“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实施。信阳市政府妇儿工委围绕服务劳务经济,关注留守儿童,开展了富有特色的工作,建立了留守儿童救助基金,开展了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激励更多的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漯河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依托“四老”家长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洛阳、平顶山、许昌、鹤壁、驻马店等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针对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妇儿工委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根据新形势下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行政规范,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形成了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有效、有序的运作机制。

  (一)抓制度建设,妇儿工委日常工作得到规范。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工作职责》、《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汇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编印成书,发至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有效地指导了各地、各成员单位工作的开展。

  (二)抓调研督导,妇儿工委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能力得到加强。针对如何充分发挥妇儿工委作用,切实履行好《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职能,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共收到调研文章18篇。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撰写了《正确履行职能 保障妇女权益——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法定职能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并入选《国务院妇儿工委职能研究专题座谈会交流材料》一书。在国务院妇儿工委2006年召开的妇儿工委职能研究专题座谈会上,河南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做了大会发言,受到了国务院妇儿工委领导和与会者的好评。10月,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全省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督导,并下发文件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能力建设。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其中,17个省辖市、65个县(市、区)的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有专门机构、编制、人员、经费。

  (三)抓业务培训,妇儿工委干部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省政府妇儿工委对各成员单位成员、联络员、有关专家和各省辖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进行了中期评估和评估督导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达200余人次。同时,组织部分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市、县两级30多名妇儿工委专职干部分别参加了国务院妇儿工委举办的全国两纲中期评估培训班和第十六期妇儿工委专职干部培训班。各省辖市政府妇儿工委也都相继举办了30期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培训妇儿工委专职干部、监测统计人员3000余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力提升了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的妇女儿童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河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儿童工作,以推动“两纲要”、“两规划”深入实施为主线,以解决“两纲要”、“两规划”中期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促进中期评估成果有效转化,切实加强“两纲要”、“两规划”示范工作,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中原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两纲要”、“两规划”实施五年来的成果。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纲要”、“两规划”进党校,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出台有关政策、安排有关项目时,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利益和需求,进一步优化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继续积极推动、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抓好省级示范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创建示范单位的意见,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省级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的示范单位。省政府妇儿工委将探索建立成员单位与省级示范单位联系帮扶制度,加强对示范单位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化管理。适当时候召开全省实施“两纲要”、“两规划”示范工作现场会,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四、着力解决“两纲要”、“两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要继续做好国家“降消”项目和“儿童发展纲要实施项目县”的工作,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巩固“两纲要”、“两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特别是对“两纲要”、“两规划”实施中的妇儿卫生保健、妇女就业、生育保险、出生缺陷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妇女培训活动阵地建设、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目标责任制,协调、督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重点工作调研,对未达标的指标进行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达标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筹备召开第四次河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认真贯彻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筹备召开第四次河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六年来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任务,表彰实施“两规划”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不断完善监测统计工作

  要完善性别统计,加强“两纲要”、“两规划”数据库建设,举办“两规划”监测统计培训班。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两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

  七、切实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

  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注重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要继续建立和完善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机构、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妇儿工委专职干部的培训工作,适当时候举办全省妇儿工委专职干部和省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举办的专职干部培训班。深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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