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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原副部长彭玉就如何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向大会提交提案,指出提高住院分娩率和产科质量是解决农村孕产妇死亡率高的重要途径。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求:到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要求到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3/4,中国政府已向国际社会做出承诺。 而2006年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进行的中期监测评估显示,200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47.7/10万,比2000年仅降低1/10。未来5年若仍按此速率,则难以完成目标要求。 彭玉说,孕产妇死亡率指标下降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指标差距较大。以200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例,农村是城市的2.1倍,西部边远地区是沿海地区的4.1倍,最高省份高达297.97/10万。指标呈现明显城乡和区域差异。 实践证明,提高住院分娩率和产科质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2000年1月开始,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简称“降消项目”),通过加强政府干预、财政补贴、社会支持、卫生服务等措施,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死亡率。截至2005年底,项目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比2001年提高28.4%,达到75.5%;孕产妇死亡率为57.5/10万,比2001年下降24.6%,将近1/4。 为切实解决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问题,努力实现两纲目标,彭玉委员建议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应继续加大各级财政对“降消项目”的投入,扩大西部地区“降消项目”的覆盖面,对西部农村地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彭玉委员算了一笔账,经费如每人按200元补助,按照项目地区2005年活产数392.4万人测算,年需经费7.85亿元。二是财政部、卫生部切实增加妇幼保健经费的财政预算,监督各省资金到位,落实保障西部地区医护人员的待遇,加强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改善医疗保健设施建设,减少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病案数量。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的指导,强化资金管理和审计。(记者 宋利彩) |
| 来源:中国妇女报 2007年03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