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示范工作网络,扩大示范辐射效应
我省幅员辽阔,由于自然条件及社会、历史原因,经济和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为适应实施新两纲工作的要求。推动示范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我们在总结上一个纲要示范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我省原来只有3个国家级示范县(市、区),且都集中在哈尔滨地区的实际,扩大了示范规模。通过县(市、区)自行申报、地市提名、省政府妇儿工委审核把关,最后确定除哈尔滨市原有的3个国家示范县(市、区)继续作为全国示范地区外,其余12个地市各确定一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哈尔滨市同时作为省级示范地区。要求各地市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本地的示范县(市、区)或乡镇。各县(市、区)在申报省级示范地区的过程中,大力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优先发展,为示范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伊春市伊春区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区属中小学全部达到了省规范化学校标准。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了100%和99%,高中入学率较2000年也有了较大提高。区政府还加大投资力度,为妇幼保健院购置设备、增加房舍、开办社区卫生保健服务网点,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保健服务网络。2002年全区婚检率提高到9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3%,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漠河县为妇儿办定编4人,2002年划拨经费10万元,还建成一处大型儿童活动中心。目前全省示范工作已由原来一个点扩展到全省,提高了辐射效应,为在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状况下,创造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特色经验,为新纲要的实施探索新路子提供了保障。
二、健全示范工作运行机制,奠定示范工作基础
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开展示范工作的基础。为将示范工作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针对上一个纲要示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于2002年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指导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两纲示范县(市、区)的管理和规范:
一是明确了示范工作的基本规则。要求示范工作要做到典型示范、分级负责、协调发展、科学规范。提出示范县(市、区)要有比较完善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在突破重点、难点指标上有创新和发展,成为领导得力、组织健全、措施扎实、制度完善、目标领先、妇女儿童发展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在各地实施规划中起到带动辐射作用。各地市政府妇儿工委要加强对所属示范县(市、区)的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经常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宣传、推广它们的先进经验。省政府妇儿工委将通过组织培训交流、编发宣传资料、提供信息动态、开展检查评估和学习研讨等形式加强对示范县(市、区)的工作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