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争创示范点,健全示范工作制度
1、建立争创示范点,构建示范网络。一是全面部署。省妇儿工委以皖妇儿工委字〔2002〕0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实施妇女儿童纲要,争创百家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争创百家示范单位”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申报示范单位,积极参与争创活动。二是制定申报条件。凡申报省级两纲示范单位,必须具备“五个有”:一有当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细则或计划);二有机构、人员、经费、计划和措施;三有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四有实施规划指标体系、评估方案和监测评估报告;五有健全的工作制度。三是分批建立争创示范点。按照一申报、二争创、三检查、四挂牌的分步实施办法,在各地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省妇儿工委经过认真审核、筛选,综合有关材料,首批建立了84个省级争创两纲示范县(区)和乡镇(街道),其中26个争创示范县(区)、58个争创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覆盖到全省16个市,以市为单位覆盖面达94%。
2、健全示范工作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为使争创示范单位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争创工作,省妇儿工委建立了示范工作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一是建立量化标准。对宣传培训、监测评估和解决重难点问题等7项工作内容进行了量化,实行百分制。如示范市县必须要有1万元、示范乡镇(街道)必须要有3千元的专项经费,每年要在解决重难点问题上办1—2件实事。二是建立自查制度。争创单位对照考核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将开展争创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和自查结果报省妇儿工委。三是建立指导考核制度。每年省妇儿工委对示范单位有重点地进行培训、交流和项目扶持,每年进行抽查、指导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争创示范单位给予正式挂牌。建立政府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做到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进行项目扶持,促示范地区工作先行
为强化示范带动作用,省妇儿工委创新工作方法,给予争创示范单位政策倾斜,从工作经费中拨出34万元实施项目扶持,帮助争创示范单位开展争创工作。
1、扶持重难点项目,促进示范带动。按照每年为妇女儿童办1—2件实事,解决1—2个重难点问题的要求,省妇儿工委选择了10个工作领先的争创示范单位,给予重、难点问题项目扶持。一是调研摸底。全面了解争创示范单位在实施两纲中的重难点问题,选择重中之重进行突破。合肥市瑶海区、宣城市泾县等10个示范点针对当地实际分别选择了扩大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妇科病普查、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生态家园巾帼致富等重难点进行项目带动。二是配套投入。省妇儿工委共投入20万元,分别拨给10个示范点各2万元的项目资金,各地按照1:1的比例再投入2万元的配套资金。居巢区在实施《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中,及时得到了区政府2万元的配套资金,使400多名贫困妇女接受了蔬菜、果树、水产、养殖等4种实用技术培训,为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实施“母亲健康、母亲安全”宣传行动项目。针对我省部分示范点孕产妇死亡率较高的现状,省妇儿工委在全省选择了17个示范点,投入10万元,开展“母亲健康、母亲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制作发放了35000多份宣传手册,给每个示范点3千—4千元的宣传资金,培训育龄妇女4000多人,扩大了“母亲健康、母亲安全”知识的普及,促进了示范点母亲健康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