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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增加,很多孩子随父母到异地,成为流动儿童。据统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近1.5亿,其中儿童超过2000万,接近全部流动人口的20%。 对此,王淑贤委员不无忧虑。儿童是妇联界关注的重点人群。儿童的成长包括行为习惯的养成,受所处环境、教育、影视作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成长环境的不稳定因素对儿童的影响很大。 一些随父母打工在北京读书的外地孩子喜欢北京、喜欢学校,但是不喜欢北京的孩子。“这就是一种交流的障碍。因为人文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流动儿童很难融合到当地的儿童群体之中。”头发花白的王委员清脆的话音中,透着对流动儿童的真挚关爱。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是以户籍为基础、以户籍所在地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以1958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基础建立的。儿童出生后即在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登记,卫生、教育、人事、社会保障均以户籍为依据。目前绝大多数地区16岁以下流动儿童不进行人口登记,不办理暂住证,各部门缺乏流动儿童有效的统计渠道,流动儿童底数不清,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保健、权利保护等工作难以纳入流入地的管理和服务范畴。 但是,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流动人口的支持。王淑贤说:“流动儿童应该得到关爱,同当地儿童一样得到尊重和爱护,使得他们感觉‘我是主人,而不是流浪对象’。” 王淑贤委员介绍说,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地方尝试了改革。如广东中山市、江苏无锡市、河北石家庄市,在公安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协调推动下,突破暂住户口登记常规管理,修改了流动人口的信息管理软件,建立了包括年龄、家庭状况、就学状况、来自地区等11项内容的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采集和登记统计系统,填补了城镇流动人口登记中的空白。数据库的建立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提供了信息交流、共享的平台,基本满足了教育、卫生、劳动、计生等部门的工作需要。目前,此经验正在江苏省和北京市进行推广。 为此,王淑贤委员发起多位委员联名建议在全国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做好流动儿童管理与服务,保护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建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公安部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增加流动人口登记与管理的相应条款;制定通过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将16岁以下流动儿童纳入人口登记管理和信息统计;建议国家发改委会同教育部、卫生部、民政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解决流动儿童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制定相应政策,从制度上加以保障,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记者 王春霞) |
| 来源:中国妇女报 2007年03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