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京妇儿工委办字 [2005]1 号
关于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 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多年来,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为保护公民健康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 2003 年 10 月 1 日 ,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北京市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明显下降。据市卫生局统计, 2003 年 10 — 12 月婚检人数仅为 2002 年同期的 8 . 7 %, 2004 年婚检率仅为 5 . 03 %。新《婚姻登记条例》给予公民婚姻登记更自由的同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 2004 年我市婚检的疾病检出率达 1 3 . 62 %,出生缺陷发生率达 13 . 49 ‰ 。 2003 年 10 月 1 日 以前经婚检检出的患传染病、性病人数逐年增加, 2003 年性病占传染病的比例已达 41 . 5 %, 2004 年性病占传染病的比例为 35 . 6 %。孕产妇感染性传播疾,病的例数 2004 年比 2003 年明显增多,导致母婴传播疾病的机会增加。这些不仅给婚姻和家庭带来不幸,而且给社会造成更大的负担,制约我市未来人口素质的提高。
2004 年 12 月 ,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 “ 尊重生命尊重爱 ——‘ 婚前医学检查 ' 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 的通知》 ( 国妇儿工委办字 [2004]6 号 ) ,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全市公民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提高全市人口健康水平,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七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 “ 尊重生命尊重爱 ——‘ 婚前医学检查 ' 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 ,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动员起来,尊重人类的生命,尊重对他人、对后代、对社会的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和富强国家共同努力。
二、活动主题
尊重生命尊重爱。
三、活动时间
2005 年 1 月至 2005 年 6 月,活动期为半年。
四、活动内容
1 、组织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市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等七部委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2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005 年 1 月春节前,各主办单位在固定宣传橱窗、法制宣传专栏、婚姻登记处等,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婚检知识宣传小折页等。
3 、 “ 三八 ” 期间,在北京电视台 “ 北京热线 ” 举办专家现场咨询专题节目,通过电视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4 、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拟于 2005 年 3 月下旬举办 “ 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咨询日 ” 活动,营造宣传声势,各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和医务人员为群众咨询、义诊,播放有关录像片,散发有关资料等。
5 、参加全国七部委举办的知识竞赛活动。 2005 年 4 月份组织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参加全国举办的知识竞赛活动,形成群众性宣传、教育、普及的热潮。
6 、召开总结会议。 2005 年 6 月份,在各主办单位和区县妇儿工委完成活动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工作总结会。全面总结活动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7 、制作印发 “ 尊重生命尊重爱 ——‘ 婚前医学检查 ' 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 宣传资料。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市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委员组成。办公室成员由七部门联络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婚检知识宣传作为妇女儿童规划宣传的重要内容,从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妇幼健康、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婚检知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
2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婚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宣传工作重点和宣传工作方式,力求宣传活动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3 、做好总结,常抓不懈。要注意搜集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完善婚检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实现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宣传 引 导作用。
附: “ 尊重生命尊重爱 —— ‘ 婚前医学检查 ' ,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 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附件:
“ 尊重生命尊重爱 —— ‘ 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根据全国有关文件精神,依据部门职责任务,各主办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 、召开主办单位协调会,研究确定活动方案。
2 、起草、编印活动通知,下发活动文件。
3 、组织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参加全国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活动、研讨会等。
4 、购买下发有关宣传材料。
5 、汇总、编印宣传活动信息、稿件及向媒体提供宣传文章。
6 、做好与活动有关的其他协调工作。
7 、做好本次活动的总结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1 、作好本系统活动通知的发放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活动、研讨会等。
3 、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报道工作。
4 、依照部门职责,参加并组织与宣传普及婚检知识相关的其它活动。
5 、做好本系统活动的总结工作。
三、市民政局
1 、做好本系统活动通知的发放及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研讨会等。
3 、把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纳入城镇社区建设工作规划。婚姻登记机关帮助做好社区新婚人群婚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4 、依照部门职责,参加并组织与宣传普及婚检知识相关的其它活动。
5 、做好本系统活动的总结工作。
四、市司法局
1 、做好本系统活动通知的发放及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做好本系统宣传专栏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活动、研讨会等工作。
3 、将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纳入 “ 四五 ” 普法工作特别是 “ 法律进社区活动 ” ,提高社区新婚人群参加婚检的自觉、自愿意 识。
4 、依照部门职责,参加并组织与宣传普及婚检知识相关的其它活动。
5 、做好本系统活动的总结工作。
五、市卫生局
1 、做好本系统活动通知的发放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做好本系统宣传专栏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活动、研讨会等工作。
3 、为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证,组织、发动有关人员参加活动宣传材料的编写及宣传咨询工作。
4 、将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纳入婚检工作规划,通过不断改进基层医疗保健机构的婚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婚检服务质量,为参加婚检的新婚人群提供优质的婚检服务。
5 、依照部门职责,参加并组织与宣传普及婚检知识相关的其它活动。
6 、做好本系统活动的总结工作。
六、市人口计生委
1 、做好本系统活动通知的发放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做好本系统宣传专栏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活动、研讨会等工作。
3 、将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纳入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实体开展婚检知识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4 、依照部门职责,参加并组织与宣传普及婚检知识相关的其他活动。
5 、做好本系统活动的总结工作。
七、市残疾人联合会
1 、作好本系统活动通知的发放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 、做好本系统宣传专栏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新闻发布会、婚检知识竞赛活动、研讨会等工作。
3 、将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纳入预防残疾工作规划、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4 、依照部门职责,参加并组织与宣传普及婚检知识相关的其它活动。
5 、做好本系统活动的总结工作。
北京市妇儿工委办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