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贵州省妇儿工委办字[2005]1号
关于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残疾人联合会:
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我国多年。来实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为保护公民健康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2003年10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婚姻姻登记条例》以来,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不再是结婚登记当事人必须执行的婚前程序,婚检的情形与往年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启发和弓[导公民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使其充分认识进行婚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家庭和民族健康的需要,是减少国家未来社会负担的需要,是提高我国未来人口素质的需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有: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周”活动、举办知识竞赛、通过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出版《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手册(或百问)》及宣传挂图、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尊重生命尊重爱》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特别节目、召开研讨会。根据“国妇儿工委办字[2004]6号”通知精神,我省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应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动员起来,尊重人类的生命,尊重对他人、对后代、对社会的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和富强国家共同努力。
二、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多种传播、教育和干预的有效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全民关注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的普及宣传,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建立自觉的婚检意识。
三、活动主题
尊重生命尊重爱。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各级妇儿工委领导亲自抓,把婚检宣传工作纳入各级妇儿工委全年工作的总体规划中,做到宣传到位、措施落实、职责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婚检工作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此项工作,教育群众积极参与。
(三)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本着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究实效的原则,既要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又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努力寻找有效提高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工作机制,把贵州省婚检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具有实效的层面来推广开展,进而推动《两纲》的重要目标的落实。
五、活动时间
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活动为期一年。
六、活动内容
1、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周”活动。2005年1月第四周为“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周”。在此期间,营造宣传声势。各级妇儿工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整合部门宣传资源,通过上街咨询、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医务人员免费为群众咨询答疑,张贴活动海报,散发婚检知识折页等宣传咨询活动。
2、积极参加国家举办的“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妇儿工委、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参加答题,形成群众性宣传、教育、普及热潮。
3、利用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各级妇儿工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及婚检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4、结合节假日联合开展专项宣传、咨询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利用节假日、赶集日、 “三·八”节、
“六一”节、 “禁毒宣传日”等,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把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工作与全年的各项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全年婚检宣传热潮。
贵州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200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