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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残疾人联合会

文件
苏妇儿工委[2004]15号

关于开展“尊重生命关爱健康——婚前医学 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七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2005年用一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尊重生命、关爱健康——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意义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是促进妇女及儿童健康的客观需要。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据卫生部统计,2002年婚检的疾病检出率达9.29%,意味着每10对新人就有一对存在生殖健康障碍。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新生儿至少有80万至100万,即每30秒至40秒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童降生。成千上万残疾儿童、精神病患儿童的降生,不仅给婚姻和家庭带来巨大不幸,而且给国家造成巨大社会负担,制约着我国未来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配合协调,切实做好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要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积极引导公民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 为提高人口健康水平,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而主动进行婚前医学 检查。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 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动员起来,尊重人类的生命,尊重对他人、 对后代、对社会的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以自己的实际行 动,为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 和富强江苏共同努力。
  二、共同配合开展以“尊重生命、关爱健康”为主题的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5年1—12月。其中,2005年1月24日—31日为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层层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宣传媒体宣传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意义目的、主要内容、活动方式。
  2.组织参与知识竞赛。全国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竞赛”,竞赛试题将在《中国妇女》、《法制日报》、《健康报》、《中国人口报》、《婚姻与家庭》、《中国妇女报》、《华夏时报》等报刊上同时刊登。为配合此项活动开展,省将组织专家编写有关宣传资料、宣传挂图,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动组织人员参与竞赛,形成群众性宣传、教育、普及热潮。
  3.协调媒体进行专题宣传。通过各主办单位所属媒体,以知识问答、调查报告、案例分析、专家访谈、杂谈评论等多种方式,围绕婚前医学检查问题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三)宣传周活动要求:
  1月24—31日,在全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教育周活动,营造宣传声势。结合年轻人易于选择春节前后结婚的有利时机,省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编印宣传画。各地可采取在街头巷尾、社区街
道、乡镇农村张贴宣传挂图,办板报和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宣传声势;组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各种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开展专题讨论,集中宣传婚检相关知识;在繁华街道、社区、 乡镇
设立婚育宣传站点,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婚检咨询;制作婚检知识折页,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婚检知识讲座;组织婚检人员进行学术研讨等。
  三、组织专题研讨
  在层层组织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基础上,拟在2005年下半年联合组织“尊重生命、关爱健康”论坛,从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健康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婚前医学检查问题研讨,推荐发表有见地、有份量的文章。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各级妇儿工委要把婚检知识宣传作为纲要、规划宣传的重要内容,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妇幼健康、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婚检知识
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婚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宣传工作重点和宣传教育方式,力求宣传活动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三)做好总结,常抓不懈。各地要注意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完善婚检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推进自愿婚检的过程中积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
  (四)信息反馈,注重过程。要切实抓好宣传周的活动策划和总 结上报工作。请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将本地区婚检宣传周活动的 总结、图片资料信息于2005年2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 两种方式同时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有关活动的图片、资料也 请及时报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平时,各地要注重全过程反馈开展宣 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动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上报各地各部门组织 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图片、资料。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柏志英 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
  副组长:凌 航 省民政厅副厅长
      周 建 省司法厅副厅长
      唐维新 省卫生厅副厅长
      何小鹏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黄 信 省广电局副局长
      张建平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省妇联副厅级协调员陈秀云同志担 任,成员由民政厅、司法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电 局、残联等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江苏省妇儿工委办公室200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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