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介绍  热点问题  工作动态  文献资料  专题研究  合作交流  大事回顾  法律之窗  纲要规划  监测评估  数据图表 

海报
点击小图查看大图

宣传挂图
点击小图查看大图

 
   
 

六大原因导致婚检人数缺失

《成都商报》

  近日,有关专家解释了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各妇幼保健机构婚检人数缺失的六大原因


  一是人们对“婚前检查”的误解。由于新《婚姻登记条例》未明确将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作为婚姻登记的一项必要资料,不少人认为婚检已经取消,或是认为婚检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过场”。

  二是健康教育及有关法律知识普及不到位,部分市民宁愿生病时花钱到医院看病,也不愿花钱买保健。

  三是一些人对自己的健康存有侥幸心理,有的怕婚前体检查出病来,令自己的婚姻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影响婚后感情。

  四是怕麻烦,有的人认为既然婚检已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干脆就将婚检费用节约了。

  五是讳疾忌医,有的人认为不婚检就查不出毛病,从心理上获得安慰。

  六是由于在施行强制婚检时,部分医院婚检操作不规范,收费混乱,令市民对婚检的有效率和真实性失去信心。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版权所有,不得非法镜像 Copyright©2001 by NWCCW
E-mail:nwccw@nwcc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