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厅、司法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残疾人联合会:
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据卫生部统计,2002年婚检的疾病检出率达9.29%,主要以生殖系统和传染性疾病为主,这意味着每10对新人就有一对存在生殖健康障碍。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新生儿至少有80万至100万,即每30秒至40秒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童降生。成千上万残疾儿童、精神病患儿童的降生,不仅给婚姻和家庭带来巨大不幸,而且给国家造成巨大社会负担,制约我国未来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
我国多年来实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制度为保护公民健康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2003年10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来,婚前医学检查从“必须”变为“自愿”,不再是结婚登记当事人必须执行的婚前程序,婚检的情形与往年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启发和引导公民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使其充分认识进行婚检,不仅是对夫妻双方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后代负责,而且也是对民族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类负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家庭和民族健康的需要,是减少国家未来社会负担的需要,是提高我国未来人口素质的需要。为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使公众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动员起来,尊重人类的生命,尊重对他人、对后代、对社会的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一个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美好社会和富强国家共同努力。
二、活动主题
尊重生命尊重爱。
三、活动时间
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活动为期一年。
四、活动内容
1、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宣传媒体,宣传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意义目的、主要内容、活动方式。活动组委会的主要领导出席,中央、国家各主要媒体参加。
2、举办知识竞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竞赛”活动。请有关专家编写《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手册》及知识竞赛试题。竞赛试题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所属报刊上同时刊登,形成群众性宣传、教育、普及热潮。
3、媒体进行专题宣传。通过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所属宣传媒体,围绕婚前医学检查问题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形式多样,有知识问答、有调查报告、有案例分析、有专家访谈、有杂谈评论等。
4、出版《婚前医学检查知识手册(或百问)》及宣传挂图。婚检手册和宣传挂图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普及到城镇社区,特别是乡镇农村。
5、举办街头宣传咨询活动。2005年1月第四周为“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周”。在此期间,营造宣传声势。各级妇儿工委、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群众团体要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张贴活动海报,组织医务人员免费为群众咨询答疑,散发婚检知识折页等。
6、制作《尊重生命尊重爱》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普及特别节目。真实纪录一年中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生动场面;描写发生在这个话题中的人和事;揭示尊重人类生命与爱、尊重人类社会与未来的深刻主题,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7、召开研讨会。在一年宣传教育普及活动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婚前医学检查问题研讨会”,从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健康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婚前医学检查问题大讨论,并在中央各大报刊上发表有见地、有份量的文章。
五、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部
司法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妇女出版社
法制日报社
健康报社
中国人口报社
婚姻与家庭杂志社
中国妇女报社
中国妇女杂志社
华夏时报
中央电视台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委会成员
主 任:黄晴宜(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
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 主 任:陈杰昌(民政部副部长)
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
赵炳礼(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胡占凡(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
程 凯(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委 员:张黎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杨 青(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
陈光耀(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
王进义(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
张世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技司副司长)
王丹彦(国家广电总局总编室副主任)
胡向阳(中国残联康复部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张黎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副 主 任:薛宝根(中国妇女出版社社长)
樊爱国(婚姻家庭杂志社总编)
王 硕(健康报社社长兼总编)
仪宏伟(中国人口报社社长兼总编)
卢小飞(中国妇女报社总编)
韩湘景(中国妇女杂志社社长兼总编)
冯慧军(华夏时报总编)
陈会礼(法制日报社副总编)
罗 琴(中央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
王临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 立(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妇女工作处处长)
文 铠(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助理巡视员)
孙跃年(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报刊出版文艺管理处处长)
王 斌(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妇女卫生处处长)
王凤玲(国家广电总局总编室综合处处长)
王宏丽(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婚姻管理处调研员)
纳 新(中国残联康复部二处副处长)
李白沙(中国妇女出版社社长助理、副编审)
孙小晋(婚姻与家庭杂志社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