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吴皓摄影
吉林省是我国老工业基地,也是农业比重较大的经济欠发达省份。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实现了较快发展,但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其中,在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低保对象中,妇女儿童约占三分之二。解决好贫困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问题,关系到吉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们积极实施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把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解决贫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问题,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措施有力。在加快发展的努力中,我们统筹谋划,把妇女儿童发展问题摆上了重要位置。省政府确定了“以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为目标, 以解决贫困妇女儿童发展问题为,突破口,以政策倾斜、加大投入为保障”的扶持发展战略,并将其纳入全省扶贫开发“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日程。立足省情,确定了扶持80万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帮助贫困家庭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95%以上农村贫困孕产妇实现住院分娩等为主要内容的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开展了全方位、跨部门的扶持行动,把贫困妇女儿童作为帮扶重点;在项目开发中,设立了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的子项目,强调贫困妇女儿童的受益程度;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中,大力帮助贫困妇女发展致富项目,惠及儿童;在关系贫困妇女儿童发展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等重点领域,采取了优先、倾斜和关爱的措施,使贫困妇女儿童直接受益。各级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了经常专题研究,着力推动解决。近年来,省人大、省政府3次组成督察组,检查督导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情况。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还多次召开贫困妇女儿童发展专题研讨会,分析现状,制定措施,加强指导,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为贫困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
根据省情和妇女儿童发展现状,我们把下岗妇女创业就业、农村妇女脱贫和妇幼保健以及贫困儿童就学等问题作为扶持的重点,采取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一)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就业是城市贫困妇女生活保障的治本之策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省政府将妇女创业就业纳入全民创业的总体战略,统筹规划,整体实施。一是政策倾斜。先后制定了《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实施方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同时,针对大龄就业困难妇女制定了减免税费、优先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等援助政策,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源头保证。二是加大投入。2002年以来,省及地方政府投放妇女就业专项资金1200多万元,直接扶持2155名妇女实现创业,带动5360名妇女就业。省财政还投入739万元,支出就业保障金2556万元,扶持6127名残疾妇女创业就业。此外,有关部门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10万元,推动妇女创业就业。三是开发岗位。通过开发社区、家政服务业和政府购买公益事业岗位等形式,广泛吸纳妇女就业。四是强化服务。劳动就业指导机构普遍设立了妇女创业就业指导窗口,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中介、劳务输出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了贫困妇女通过就业走向自立发展。
(二)扶持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针对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苦于缺资金、没技术、少项目的实际,我们通过典型带动、拉手扶贫、科技培训等措施,教育引导贫困夕3女转变观念,掌握技能,靠智慧和勤劳脱贫致富。2001年以来,省财政先后投放扶贫资金7200万元,在农村开发扶贫项目3553个;投入1.1亿,在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科技扶贫项目222个,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各级政府还投入1600多万元,在贫困县开展了“巾帼扶贫项目”,在非贫困县开展了“巾帼拉手扶贫工程”,帮助50多万贫困妇女脱贫。近两年来,各级农村信用社还提供小额信用贷款近1亿元,支持农村贫困妇女发展致富项目。今年,省政府将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培训纳入“阳光工程”, 目前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妇女劳动力已达61.34万人。
(三)帮助贫困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了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救助机制。全省连续四年实施了“对口支援农村薄弱校工程”,加强农村薄弱校的改造和建设,有 150个单位参与,援助资金1.14亿元,受援学校795所。2002年以来,各级政府投入教育扶贫资金6000多万元。2005年,省政府又将经常性扶贫助学资金从每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继续对贫困儿童特别是女童实施救助。三年来,在全省开展的“城乡手拉手,扶贫助学大行动”中,救助贫困学生达94.6万人次。此外,省政府还投入370万元,资助1000多名贫困残疾儿童完成学业。 目前,全省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99.48%,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分别降到2.36%和3.13%, 比 2000年下降了0.15和3.17个百分点。
(四)提高贫困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水平
全省各地都将贫困孕产妇纳入到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范畴。投入8000多万元实施了“母婴安全”项目,组织近百名城市医院妇产科专家赴30个项目县驻点指导,建立了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同时建立“贫困孕产妇救助基金”,按照顺产100元、难产500元标准给予救助。仅2004年,全省就救助贫困孕产妇 1800多名。 目前,全省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已由2000年的46.93/ 10万下降到23.40/10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把帮助贫困妇女儿童参加合作医疗纳入政府救助缴费范围,使9个试点县的5万多名贫困妇女儿童得到了新制度的救助保障,感受到了党和政府送来的温暖。
三、整合资源,形成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合力
在促进贫困妇女儿童发展中,我们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形成了扶持工作的合力。
(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
政府部门具有行政指令职能,并掌握财力物力资源,发挥政府部门在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省政府要求各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制定扶持贫困妇女儿童工作计划,并在全省开展的“对口帮扶贫困县”活动中,把贫困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突出抓好。同时通过各种活动载体,实施联手帮扶。在全省开展的“关爱、援助贫困母亲”行动中,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先后为120多万贫困母亲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为1.36万名残疾贫困妇女康复提供免费服务。
(二)积极发挥群众团体优势
群团组织具有网络健全、联系群众广泛等特点,具有党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推动他们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发展能力,以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群团组织通过开展“希望工程”、 “春蕾计划”、 “关爱孤儿,助学成才”等活动,筹集资金1800多万元,资助失辍学儿童18.9万人(次),使6.76万名贫困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帮助政府解决了许多贫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赞誉。
(三)广泛借助社会各界力量
我们充分挖掘社会潜能,通过开展“爱心援助”、 “拉手扶贫”等项活动,广泛吸纳、汇集社会各方资源,积极为贫困妇女儿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有关工作力度,并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是研究制定促进妇女就业的政府规章,从源头维护妇女劳动权益。二是探索在农村建立妇幼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更为有效地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健康保障服务。三是推进农村初中教育模式改革,促进农村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培养学生掌握实用技能。四是完善分性别统计体系并建立相关数据库,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监测分析和宏观指导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网站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努力推动我省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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