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吴皓摄影
2001年以来,农业部牢固树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目标责任分解书》作为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贯彻落实妇女发展纲要,我部在提高农村妇女素质、改善农村妇女生产生活条件以及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大农村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和劳动技能
农村妇女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素质,对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部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方面对农村妇女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一)重视农村妇女中等职业教育和绿色证书培训
部属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创办20多年来,累计招收中专生345万人,毕业160万人,其中妇女学员占40%;招收的中专后继续教育1.37万名学员中,女学员有3350人,占学员总数的24.4%。我部从1990年开始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对农村骨干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女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培训。各地开展的绿色证书培训中,农村妇女占到40%左右。 目前, 已有550多万农村妇女参加绿色证书培训。通过绿色证书培训,培养了一大批乡村女3女技术骨干和致富能手。
(二)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从1999年起,我部与财政部、团中央联合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到目前为止, 已培训农村青年280万名,其中农村青年妇女80万人。通过“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了一支立足农村、能够带动广大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农村青年妇女骨干队伍。
(三)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2001年以来,我部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班2100余期次,培讥农村妇女9万人次,其中30%的农村妇女通过培训掌握了两项以上的农业实用技术。我部有关司局还组织各级农业部门、农业高中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农民技术学校,通过“科技下乡”、“科技之春”、“科技大集”、“科教兴村”、“农民科技日”等活动,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咨询、示范和推广服务,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让广大农村妇女通过各种途径接受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在提高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的同时,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强的智力支撑。
(四)实施“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004年,我部会同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在全国26个省、1393个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重点主要是围绕用工量大的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家政服务等行业,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开展为期15—90天的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50万人,转移就业220万人,其中妇女占40%左右。通过培训岣吡伺┐逑?女转移就业技能,增强了社会竞争能力,促进了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为农村妇女获得独立的经济地位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提升了农村妇女的社会价值。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妇女生产生活条件
2001年以来,我部在加大对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在改善农村妇女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妇女儿童健康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农业项目投入
2001年以来,我部逐步加大了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向西部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 中央农业投资从2000年的8.96亿元增加到 2004年的26。5亿多元,5年累计投资94亿元。2004年,在贫困地区共安排了3土个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502万元,重点用于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农业建设。其中种植业方面安排茶树、柑桔繁育基地、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区域站等项目资金1455万元,畜牧方面安排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检项目资金477万元,渔业方面安排大鲵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和生态渔业示范项目资金348万元,生态家园项目资金1302.3万元。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妇女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大力推进农村沼气技术的推广使用
我部从2001年起,共投资24亿元开展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涉及1873个县、1.7万个村,使270万农户受益。农村沼气技术的推广使用,使农民从传统的生活方式向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转变,实现了农村生活用能高效化、清洁化,提高了生活效率和质量。 同时,沼气的推广使用也减少了因畜禽养殖而带来的粪便污染、蚊蝇孳生等导致的疾病传播,有效地保护了农村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
(三)促进了农民增收,降低了农村妇女的劳动强度
据调查,未建沼气池前,农村妇女每天拾柴草时间平均约2小时,做饭菜时间约3.5小时;建沼气池后无需柴草,做饭时间减少到2.5小时,平均每日减少劳动时间3.5小时,每年减少劳动时间1277.5小时。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农村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新的种植、养殖等农副业劳动,在解决农村生活能源的同时,增加了经济收入。据统计,在南方推广“猪一沼一果” (猪圈一沼气池一果园)能源生态模式,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在北方推广“四位一体”(日光温室一端地下建沼气池,地上建猪圈和厕所,温室里种蔬菜和水果)能源生态模式,户均年增收4000元以上。沼气的推广使用,大大减轻了农村妇女的劳动强度,生活简便快捷后增加了闲暇时间,使农村妇女精神面貌得以改观。
三、高度重视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部在做好土地承包工作,尤其是在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工作中,不论是在有关政策的制定、贯彻、宣传中,还是在处理群众上访时,非常重视维护妇女土地合法承包权益。
(一)加强制度建设
2001年我部参与起草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于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作出了比较具体详尽的规定。为将《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我们积极加强制度建设, 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目前正参与《农民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将对保护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作出进一步的规定。
(二)重视来信来访
2003年以来,我部专门设立了部长信访接待日,部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直接督办处理上访群众包括农村妇女反映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事件。针对各地农村妇女来信来访,选择比较突出的侵权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三)着力解决土地承包纠纷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我部和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包括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各类土地承包纠纷。浙江、广东、重庆、湖北等省(市)全面开展了土地二轮延包的后续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浙江省规定,农嫁非妇女,户口没迁入城镇的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嫁农妇女,与男方生活在一起的应在男方村落实;女儿户或兄弟丧失劳动能力的, 至少允许一位男子在女方落实;离婚、丧偶妇女户口没迁的应保留,返回娘家的应在娘家所在村落实。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在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中始终注意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落实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专门作了规定。今年我部还将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查处纠正侵害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四)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与全国妇联共同表彰了在土地承包工作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这些受表彰的基层单位和个人通过处理土地纠纷,很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并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我部还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在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妇女更多地参与到农村经济建设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在农村妇女广泛接受教育方面,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地扩大农村妇女的受教育范围;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形式多样地开展适合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在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依法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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