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务院妇儿工委在全国开展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基本情况如何,怎样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实施两纲,加强示范工作,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对此,中国妇女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妇儿工委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
记者:2001年5月,国务院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请问这些年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情况如何?
黄晴宜:2006年7~11月,在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对本地区、本部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国务院妇儿工委组成了由29位省(部)级领导带队的15个国家级评估督导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实施两纲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督导。结果显示,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整体态势良好达标率均在60%以上,主要体现在:妇女就业比例提高,2006年,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45%以上;贫困发生率下降,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减少400多万;妇女参政比例呈上升趋势,全国女干部数量稳步增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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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有效实施,国务院妇儿工委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两纲的落实。2004年6月,国务院妇儿工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确定示范单位的八项基本标准,各省(区、市)根据标准,进行了认真筛选和推荐。经2005年 1月27日国务院妇儿工委四届一次全体会审议,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62个县(市、区、旗)为2005─2010年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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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纲示范的基本原则
1、率先性原则。示范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和妇女儿童工作基础,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相协调,妇女儿童发展主要指标位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同等发展水平地区前列。
2、创新性原则。示范单位要善于发现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两纲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探索和创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妇女儿童工作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
3、务实性原则。示范单位在实施两纲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妇女儿童满意、受益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两纲示范的基本标准
(一)制定了本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二)建立了目标责任制
(三)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范围
(四)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宣传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六)建立了完善的监测评估机制
(七)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八)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同等经济条件县(区)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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